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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育协议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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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网友问到我国现在的婚姻操作,目前比较最常用的叫“三协议”,就是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比如买房,首付往往来自于父母,而且大家普遍信任自己的亲妈超过自己的配偶,所以就有了这个所谓的“三协议”操作方案,也就是房产代持+赡养协议+遗嘱。具体操作比如男方婚姻中要买套房子,总价200万,父母出100万首付,由男方贷款100万。那么就是首付款从男方妈妈那里支出。每月比如要还贷5000块。那么这5000块也从男方妈妈那里出。这是房产代持协议。接着就是赡养协议。意思就是比如男方一个月收入比如1万5,预计能有个7000块结余。那么他就和他爸妈签订个赡养协议,每个月赡养他妈,给7000块。赡养父母属于合理的夫妻共同所需的开支,所以不算转移菜场。这7000块他妈拿着,5000块还贷,剩下2000块可以单独找个银行存起来,给男方办个子卡,让男方随时可以用。这是赡养协议。最后就是男方妈妈立下遗嘱,把所有的房产和钱,单独赠予男方。就是一旦出现意外,男方获得的遗产也和女方无关。这是遗嘱。这个就是这几年比较流行的结婚三合一操作。根源是在财产问题上,多数人更信任自己亲妈,觉得配偶随时可能离婚导致自己财产受损,但是又不愿意干脆不领结婚证。就把亲妈当保险箱用,去隔离婚姻风险。大家这几天在热搜上看到的案子基本也就是这个方案的变体。操作起来很简单。但是一些案例中法官也会出于照顾女性的原因,让经济强势的男方给女方做一些转移支付。所以类似的方案并不能保证起到离婚让配偶完全分不走钱的效果,法官还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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